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多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如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尖锐湿疣等,同时对某些恶性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黑色素瘤等具有辅助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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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哌丁胺。化学名:盐酸洛哌丁胺分子式:C29H33O2NCl 分子量:46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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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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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0028 |
国药准字H1091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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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多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如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尖锐湿疣等,同时对某些恶性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黑色素瘤等具有辅助治疗作用。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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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儿童均可使用,一般剂量为每次100万至300万国际单位,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根据病情和耐受性调整剂量。疗程通常为4至6周,或遵医嘱。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5岁以上的儿童。 -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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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发热、寒战、乏力、头痛、肌肉酸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食欲不振、肝功能异常等。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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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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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盐酸洛哌丁胺禁用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剂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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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多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如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尖锐湿疣等,同时对某些恶性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黑色素瘤等具有辅助治疗作用。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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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学本品为阿 片受体激动剂,通过激动肠壁的μ-阿 片受体和阻止乙酰胆碱和前列腺素的释放,拮抗平滑肌收缩,而减少肠蠕动和分泌,延长肠内容物的滞留时间。本品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因此可抑制大便失禁和便急。本品具有与肠壁的高亲和力和明显的首过效应,因此几乎不进入全身血液循环。 2.毒理学对犬进行12个月和对大鼠进行18个月的洛哌丁胺长期毒理学研究显示,在剂量增至5mg/kg/day(3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和40mg/kg/day(24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时分别出现一些体重增量减少和食物消耗量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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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严格遵医嘱使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有严重心脏疾病患者慎用;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5. 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功能。 |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曾有个别艾滋病患者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治疗病毒及细菌引起的传染性结肠炎而出现中毒性巨结肠的报道。虽然尚无本品在肝功能障碍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但由于本品有较高的首过代谢特性,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由于本品的大部分可以代谢,代谢产物和原形药物经粪便排泄因此肾病患者不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