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多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如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尖锐湿疣等,同时对某些恶性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黑色素瘤等具有辅助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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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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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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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002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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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多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如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尖锐湿疣等,同时对某些恶性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黑色素瘤等具有辅助治疗作用。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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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儿童均可使用,一般剂量为每次100万至300万国际单位,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根据病情和耐受性调整剂量。疗程通常为4至6周,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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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发热、寒战、乏力、头痛、肌肉酸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食欲不振、肝功能异常等。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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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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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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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多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如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尖锐湿疣等,同时对某些恶性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黑色素瘤等具有辅助治疗作用。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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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遵医嘱使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有严重心脏疾病患者慎用;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5. 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功能。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