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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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酪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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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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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495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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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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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用于脑卒中后遗症等:一次0.5-1.0g(1/2-1支),加于250-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 2、用于肝昏迷的治疗:一次1-4g(1-4支),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2-3小时内滴完。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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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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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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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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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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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后偶见灼热感、恶心、头晕、失眠、便秘、腹泻。大剂量时可出现肌无力、运动失调、血压下降及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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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充分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以免引起血压急剧下降而导致休克。 2、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急、头昏、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药物过量:大剂量可出现运动失调、肌无力、血压降低、呼吸抑制。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