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酪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
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495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
高血压病。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用于脑卒中后遗症等:一次0.5-1.0g(1/2-1支),加于250-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 2、用于肝昏迷的治疗:一次1-4g(1-4支),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2-3小时内滴完。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
高血压病。 |
|
药理作用 |
用药后偶见灼热感、恶心、头晕、失眠、便秘、腹泻。大剂量时可出现肌无力、运动失调、血压下降及呼吸抑制。 |
||
注意事项 |
1、必须充分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以免引起血压急剧下降而导致休克。 2、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急、头昏、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药物过量:大剂量可出现运动失调、肌无力、血压降低、呼吸抑制。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