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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地尔缓释胶囊

乌拉地尔缓释胶囊

处方药 医保

西安远大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有褐色细胞瘤所引发的高血压。伴有前列腺肥大症的排尿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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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地尔缓释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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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乌拉地尔缓释胶囊
乌拉地尔缓释胶囊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拉地尔。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西安远大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161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有褐色细胞瘤所引发的高血压。伴有前列腺肥大症的排尿障碍。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1、原发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有褐色细胞瘤所引发的高血压。通常在成年人中,乌拉地尔给药由1日30mg(1粒)开始,如果效果不明显,可在1-2周的间隔下逐渐增加到1日120mg(4粒),并分为一日2次径口给药。另外,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的增减给药量。 2、伴有前列腺肥大症的排尿障碍。乌拉地尔给药由1日30mg(1粒)开始,如果效果不明显,可在1-2周的间隔下逐渐增加到1日60-90mg(2-3粒),并分为一日2次径口给药。另外,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的增减给药量,但一天的最高给药量为90mg(3粒)。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于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主动脉狭窄或动静脉分流者(血流动力学无效的透析分流除外)禁用。孕妇和哺乳妇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有褐色细胞瘤所引发的高血压。伴有前列腺肥大症的排尿障碍。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使用本品后,病人可能出现头痛、头晕、恶心、疲劳、心悸、心律失常、上胸部压迫感或呼吸困难等症状,期原因为血压降得太快,通常在数分钟内即可消失,病人无需停药。过敏反应少见(如瘙痒、皮肤发红、皮疹等)极个别病例在口服本品时出现血小板计数减少,但血清免疫学研究尚未证实其因果关系。

注意事项

1、因为有时会表现为体位性低血压,哟在卧位,立位下册等血压,根据体位的变换考虑血压的变化,在坐位时控制血压。 2、本药给药初期或者在用量急增时,有时会发生医师丧失、起立时头晕、头痛、恶心、心悸亢进、胸部不快等症状。特别是伴有前列下肥大症的排尿障碍患者,在投药初期时或用量急增时,3天内可能会表现出起立时头晕现象,这是要求采取使其仰卧位等适宜措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对症治疗。 3、本药给药初期或者在用量急增时,由于体位性低血压会表现为起立时头晕、眩晕等症状,所以对于从事高处作业、驾驶机动车等有危险工作的人来说要特别注意。 4、对于伴有前列腺肥大症的排尿障碍患者来说要注意本药的治疗方法不是原因疗法,而是对症疗法,本药投药后未出现起到的效果时,应考虑进行手术治疗等其他措施。 5、鉴于本品时缓释制剂,给药时不要嚼胶囊中的颗粒(由于血药浓度时间内上升,可能会引起副作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禁用。对于孕妇,仅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本药。目前尚无资料说明本品在认识期前6个月使用的安全性,妊娠期后三个月使用的资料亦不完善。动物实验未发现此药有致畸作用。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在注意以下几点的同时,对于从少量给药开始的患者,要一边观察其状态,一边慎重给药。 (1)一般的高龄者不要使其喜好过度的降压。(可能会引起脑梗阻) (2)肝功能地下的情况下,从减量(例如一天15mg)开始给药,而对于高度肝功能地下(肝硬化)的高龄患者,有报告其代谢、排泄延迟。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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