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所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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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磷霉素250mg,甲氧苄啶50mg。 |
主要成份为:司莫司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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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高科陕西金方药业公司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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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530 |
国药准字H3302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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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所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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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粒(每粒含磷霉素0.25g),每日4次,儿童酌减。 |
口服100~20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睡前与止吐剂、安眠药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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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3、血液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患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骨髓抑制,呈延迟性反应,有累计毒性。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最低点出现在4~6周,一般持续5~10天,个别可持续数周,一般6~8周可恢复;服药后可有胃肠道反应;肝肾功因与较高浓度药物接触,可影响器官功能;乏力,轻度脱发;偶见全身皮疹,可抑制睾丸与卵巢功能,引起闭经及精子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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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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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所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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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纳减退、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等。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 2、本品中TMP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望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治疗。 3、过敏反应: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 4、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
本品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处于G1-S边界,或S早期的细胞最敏感,对G2期也有抑制作用。本品进入体内后其分子从氨甲酰胺键处断裂为两部分,一为氯乙胺部分,将氯解离形成乙烯碳正离子,发挥烃化作用,使DNA链断裂,RNA及蛋白质受到烃化,这与抗肿瘤作用有关;另一部分为氨甲酰基部分变为异氰酸酯,或再转化为氨甲酸,以发挥氨甲酰化作用,主要与蛋白质特别是其中的赖氨酸末端的氨基等反应,这主要与骨髓毒性作用有关,氨甲酰化还破坏一些酶蛋白使DNA被破坏后难以修复,这有助于抗癌作用。本品与其它烷化剂并无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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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2、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周围血象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相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 4、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本品的抗菌活性。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每日1次,使用3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出现叶酸缺乏症,用药量应酌减。 |
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密切注意血象、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转氨酶的变化、肺功能。 老年人易有肾功能减退,可影响排泄,应慎用。 本品可抑制身体免疫机制,使疫苗接种不能激发身体抗体产生。用药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宜接种活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