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病毒药,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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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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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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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11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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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病毒药,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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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静脉滴注,每次0.57.5mg/kg,每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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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利巴韦林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还可能导致头痛、失眠等神经系统症状。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功能。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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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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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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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病毒药,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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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禁用;2. 有严重贫血、地中海贫血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