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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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右旋糖酐40与5%葡萄糖的灭菌水溶液。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维地洛。化学名称:(±)-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分子式:C24H26N2O4分子量:4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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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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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561 |
国药准字H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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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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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用量视病情而定,成人常用量一次250-500ml,24小时内不超过1,000-1,500ml。婴儿用量为5ml/kg,儿童用量为10ml/kg。 2、休克病例:用量可较大,速度可快,滴注速度为20-40ml/分,第一天最大剂量可用至20ml/kg,在使用前必须纠正脱水。 3、血管栓塞性疾病:应缓慢静滴,一般每次250-500ml,每日或隔日一次,7-10次为1疗程。 4、预防术后血栓形成:术中或术后给予500ml,通常术后第一、二日500ml/日,以2-4小时的速度静滴,高危患者,疗程可用至10天。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0.5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1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2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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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充血性心力衰竭及其他血容量过多的患者禁用。 2、严重血小板减少,凝血障碍等出血患者禁用。 3、心、肝、肾功能不良患者慎用;少尿或无尿者禁用。 4、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慎用。 5、有过敏史者慎用。少尿或无尿者禁用。 |
高血压: 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阻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心功能不全: 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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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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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卡维地洛对胎儿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孕妇。是否分泌入人类的乳汁不清楚,许多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分泌入乳汁,以及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因此通过衡量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确定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年龄<18岁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与年轻心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之间的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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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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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瘙痒、荨麻疹、恶心、呕吐、哮喘,重者口唇发绀、虚脱、血压剧降、支气管痉挛,个别患者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直至死亡。过敏反应的发生率约0.03%-4.7%。过敏体质者用前应做皮试。 2、偶见发热、寒战、淋巴结肿大、关节炎等。 3、出血倾向可引起凝血障碍,使出血时间延长,该反应常与剂量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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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某些手术创面渗血较多的患者,不应过多使用本品,以免增加渗血。 3、伴有急性脉管炎者,不宜使用本品,以免炎症扩散。 4、对于脱水病人,应同时纠正水电解质平衡紊乱。 5、每日用量不宜超过1500ml,否则易引起出血倾向和低蛋白血症。 6、首次输用本品,开始几毫升应缓慢静滴,并在注射开始后严密观察5-10分钟,出现所有不正常征象(寒颤、皮疹等…)都应马上停药。 7、对严重的肾功能不全、尿量减少病人,因本品可从肾脏快速排泄,增加尿黏度,可能导致少尿或肾功能衰竭,因此,本品禁用于少尿病人。一旦使用中出现少尿或无尿应停用。 8、避免用量过大,尤其是老年人、动脉粥样硬化或补液不足者。 9、重度休克时,如大量输注右旋糖酐,应同时给予一定数量的全血,以维持血液携氧功能。如未同时输血,由于血液在短时间内过度稀释,则携氧功能降低,组织供氧不足,而且影响血液凝固,出现低蛋白血症。 10、本品不应与维生素C、维生素B12、维生素K、双嘧达莫在同一溶液中混合给药。 11、本品能吸附于细胞表面,与红细胞形成假凝集,干扰血型鉴定。输血患者的血型检查和交叉配血试验应在使用右旋糖酐前进行,以确保输血安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可在分娩时与止痛药或硬膜外麻醉一起作为预防或治疗之用。因产妇对右旋糖酐过敏或发生类过敏性反应时可导致子宫张力过高使胎儿缺氧。有致死性危险或造成婴儿神经系统严重的后果。 1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5、药物过量:本品过量可出现低蛋白血症、出血倾向等。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b-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