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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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甘草流浸膏、复方樟脑酊、甘油、愈创木酚甘油醚、浓氨溶液适量。 |
大黄、黄芩、黄连、玉米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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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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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176 |
国药准字Z1999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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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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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l,一日3次,服时振摇。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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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对乙醇(酒精)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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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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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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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轻微的恶心、呕吐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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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合并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3、胃炎及溃疡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因本品含有乙醇(酒精),服用本品后不得操作机械及驾驶车辆。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甘草有弱皮质激素样作用,长期、大剂量应用,可能会有引起水钠潴留和低血钾的假性醛固酮增多、高血压和心脏损害的危险性。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