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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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甘草流浸膏、复方樟脑酊、甘油、愈创木酚甘油醚、浓氨溶液适量。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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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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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176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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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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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l,一日3次,服时振摇。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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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对乙醇(酒精)过敏者禁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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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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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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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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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轻微的恶心、呕吐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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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合并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3、胃炎及溃疡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因本品含有乙醇(酒精),服用本品后不得操作机械及驾驶车辆。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甘草有弱皮质激素样作用,长期、大剂量应用,可能会有引起水钠潴留和低血钾的假性醛固酮增多、高血压和心脏损害的危险性。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