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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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甘草流浸膏、复方樟脑酊、甘油、愈创木酚甘油醚、浓氨溶液适量。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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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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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176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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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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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l,一日3次,服时振摇。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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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对乙醇(酒精)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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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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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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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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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轻微的恶心、呕吐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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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合并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3、胃炎及溃疡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因本品含有乙醇(酒精),服用本品后不得操作机械及驾驶车辆。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甘草有弱皮质激素样作用,长期、大剂量应用,可能会有引起水钠潴留和低血钾的假性醛固酮增多、高血压和心脏损害的危险性。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