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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氨肽注射液

眼氨肽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江苏恒新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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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氨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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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眼氨肽注射液
眼氨肽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沉淀蛋白质制得的灭菌水溶液。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江苏恒新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5755

国药准字H420211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法用量

1、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l(1支),一日1次,15-30天为1疗程。 2、球结膜下注射:一次0.5ml,一日1次,12-15天为1疗程。 3、眼浴:将本品用生理盐水稀释5倍,用眼杯洗眼,一日1-2次。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化脓性眼病患者,局部禁用。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1、眼敷、眼浴等适于不宜注射用药的急性患者。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4、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6、药物过量:尚无确切报道。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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