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治疗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征等,以及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水钠潴留,主要目的在于纠正上述情况时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拮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可用于治疗特发性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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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苯蝶啶。 |
本品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辅料为:糖粉、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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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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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048 |
国药准字H20054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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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治疗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征等,以及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水钠潴留,主要目的在于纠正上述情况时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拮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可用于治疗特发性水肿。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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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开始每日25-100mg,分2次服用,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剂量可减少。维持阶段可改为隔日疗法。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300mg。 2、小儿:开始每日按体重2-4mg/kg或按体表面积120mg/m2,分2次服,每日或隔日疗法。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6mg/kg或300mg/m2。 |
口服。1~3岁,10~15(公斤),一次1~1.5包;4~6岁,16~21(公斤),1.5~2包;7~9岁,22~27(公斤),2~3包;10~12岁,28~32(公斤),3~3.5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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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钾血症时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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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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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治疗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征等,以及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水钠潴留,主要目的在于纠正上述情况时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拮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可用于治疗特发性水肿。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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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主要是高钾血症。 2、少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等;低钠血症;头晕、头痛;光敏感。 3、罕见: (1)过敏,如皮疹、呼吸困难。 (2)血液系统损害,如粒细胞减少症甚至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巨红细胞性贫血(干扰叶酸代谢)。 (3)肾结石,有报道长期服用本药者肾结石的发生率为1/1500。其机理可能是由于本药及其代谢产物在尿中浓度过饱和,析出结晶并与蛋白基质结合,从而形成肾结石。 |
本品能机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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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无尿,肾功能不全,糖尿病,肝功能不全,低钠血症,酸中毒,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肾结石或有此病史者。 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如每日给药一次,应于早晨给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 3、服药期间如发生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并作相应处理。 4、对诊断的干扰:干扰荧光法测定血奎尼丁浓度的结果;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糖(尤其是糖尿病)、血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钾、血镁、血尿酸及尿尿酸排泄量。使血钠下降。 5、用药前应了解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下血钾浓度并不能真正反应体内钾潴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浓度即可下降。 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 7、运动员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显示本药能透过胎盘,但在人类的情况尚不清楚;在母牛的实验显示本药可由乳汁分泌,在人类的情况不清楚。 9、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0、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肾损害。 1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西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科;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