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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丙酸倍他米松

二丙酸倍他米松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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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丙酸倍他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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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二丙酸倍他米松
二丙酸倍他米松
盐酸昂丹司琼片
盐酸昂丹司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丙酸倍他米松。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155

国药准字H10960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包治疗。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1、常见的局部不良反应为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和刺痛(发生率0.4%)。 2、其他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由高到低排列为:灼热、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药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溃烂、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和粟粒疹。 3、一些患者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透皮吸收后可产生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抑制,表现为柯兴氏综合症,高血糖和糖尿。

注意事项

1、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2、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 4、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如局部皮肤刺激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含有皮质激素的药物合用。 6、本品不适用于面部和婴儿皮肤。 7、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抗生素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8、大量使用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后应定期检查HPA轴功能,常用方法有尿游离皮质醇测定、ACTH兴奋试验等。若出现HPA轴抑制,则应停药观察或者减少用药次数,或者换用疗效较低的品种。 9、儿童用药:12岁及以下儿童禁用,12岁以上儿童慎用。 10、药物过量:过量使用本品可致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但停药后可较快恢复。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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