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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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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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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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4098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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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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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特比萘芬片: 1、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1次。 2、皮肤感染的疗程: (1)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 (2)体癣、股癣:2-4周。 (3)皮肤念珠菌病:2-4周。 (4)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 3、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头癣:4周,头癣多数发生于儿童。 4、甲癣: (1)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的年青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 (2)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 (3)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治疗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使用4-6周。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盐酸特比萘芬溶液: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1、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2、使用方法: (1)使用时,请取下瓶盖。 (2)首次使用产品时,需均匀且快速用力按压喷头3-10次至有药液喷出。喷头应定期取下,用温水进行清洗。 (3)使用完毕,请盖回瓶盖。 (4)如用针等尖锐物扎过喷头小孔,将导致液体无法正常喷出。 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 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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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忌用。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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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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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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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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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特比萘芬片: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 1、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 2、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 3、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 4、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 5、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盐酸特比萘芬溶液、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盐酸特比萘芬乳膏: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局部刺激及过敏反应,表现为刺激、阴道瘙痒、红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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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在任何时候,禁止用针等尖锐物破坏喷头小孔。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