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胆囊炎、胆石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钱草、栀子、茵陈、黄柏、大黄、决明子、厚朴、香附、枳实、法半夏、木香、川芎、牡丹皮、山楂、桃仁、红花、生晒参、桂枝。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
生产企业 |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42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胆囊炎、胆石症。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每日3次,一次1袋,2个月为一疗程。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
副作用 |
1、急性胰腺炎、急性坏疽性胆囊炎、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胆囊穿孔腹膜炎、萎缩性胆囊炎、胆绞痛者、胆囊摘除术后胆总管结石患者。 2、胆囊结石>0.8cm,单纯肝胆管结石、单纯胆总管结石,以及胆囊管、总胆管下端和肝内胆管的器质性病变而致狭窄者患者。 3、高热、有明显黄疸或合并急性感染者。 4、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5、有胆道蛔虫病史者。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
成分 |
本品用于胆囊炎、胆石症。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例服药过程中出现右胁胀痛加重,可能与服药后出现胆囊收缩产生排石作用引发疼痛加重有关。 2、个别病例服药后出现皮肤瘙痒、恶寒、发热等症状,考虑与该药过敏有关。 3、少数病例可出现腹泻、便溏。 4、个别病例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 |
||
注意事项 |
1、低脂、低蛋白饮食,忌酒、过饱餐。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服药过程中出现右上腹痛加重或者呈持续性疼痛,应立即就医。 4、服药期间出现胆绞痛或合并急性胆囊炎,需合并其它药物治疗,必要时手术治疗。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