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需要非口服途径补充水分或能源的患者的补液治疗。尤其是下列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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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份为含果糖与葡萄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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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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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367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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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需要非口服途径补充水分或能源的患者的补液治疗。尤其是下列情况下: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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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量视病情需要而定。成人常用量为每次250ml-1000ml,滴注速度应低于0.5g/kg/hr(以果糖计)。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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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遗传性果糖不耐受患者禁用,痛风和高尿酸血症患者禁用。 2、警告:应警惕本品过量使用或不正确使用有可能引起危及生命的乳酸性酸中毒。未诊断的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有致命的危险。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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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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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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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需要非口服途径补充水分或能源的患者的补液治疗。尤其是下列情况下: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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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据报道,转化糖注射液可能会引起脸红、风疹、发热等过敏反应。大剂量、快速输注转化糖注射液可能导致乳酸中毒和高尿酸血症。长期单纯使用可引起电解质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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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重肝病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有酸中毒倾向以及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不宜过多输注。 2、本品过量使用或不正确使用有可能引起严重的酸中毒,故不推荐肠外营养中完全替代葡萄糖。 3、水肿及严重心功能不全者应严格控制输液量。 4、本品不得用于甲醇中毒的治疗,因其能加剧甲醇的氧化成甲醛。 5、使用前应仔细检査,如溶液不澄清、变色或封口漏损不得使用。 6、本品启封后立即使用,输液后的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仅在明确需要使用时,才能将本品用于孕妇。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如有必要,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9、一般老年患者身体机能降低,输注速度应减慢,注射剂量应降低。 10、输注本品每天最多不应超过300g果糖,过量输注以原型从尿中排出。因大量输注有可能引起乳酸性酸中毒和高尿酸血症,因此有部分国家将每天果糖用量限定在25g以内。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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