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皮肤软组织、肠道等部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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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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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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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53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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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皮肤软组织、肠道等部位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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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0.4g,分12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可根据病情调整剂量,严重感染可增至每日0.6g。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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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眩晕、失眠、皮疹、光敏感性增加等。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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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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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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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皮肤软组织、肠道等部位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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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过敏体质者慎用;2.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避免与含钙、镁离子的药物合用;5. 监测血糖水平;6. 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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