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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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地尼。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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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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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72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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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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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 2、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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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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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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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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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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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头孢地尼片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