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的神经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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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硫必利。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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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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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5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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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的神经精神障碍。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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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1支-2支,一日2支-6支。用量宜自小剂量逐渐递增。静脉注射应缓慢。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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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嗜铬细胞瘤,不稳定性癫痫。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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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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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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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的神经精神障碍。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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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治疗量不良反应轻微,可有嗜睡、口干、头昏、乏力、便秘等,偶见锥体外系副反应如震颤、静坐不能等,罕见暂时性闭经、溢乳。一般停药或减量均可自行消失。个别对本品高度敏感的患者,可能发生重度锥体外系副反应,必要时可用抗胆碱能药物如东莨菪碱治疗即可迅速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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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老年人要小心使用,对严重的心血管病人,由于血液动力学改变,可能产生低血压。建议从小剂量开始使用。 2、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白细胞减少或造血功能不良患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人员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没有证明有致畸作用,由于缺少临床数据,没有妇女怀孕期间对胎儿影响的数据报道。由于母亲长期使用盐酸硫必利,新生儿偶有锥体外系副反应的报道,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4、儿童用药:儿童减量使用,或遵医嘱。 5、老年用药:对老年人要小心使用,对严重的心血管病人,由于血液动力学改变,可能产生低血压。建议从小剂量开始使用。 6、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会出现神经抑制的副作用,可使用抗胆碱能类的抗帕金森病药予以拮抗。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