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临床营养支持,不局限于外科。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由18种氨基酸组成,其组份为异亮氨酸、亮氨酸、醋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丝氨酸、缬氨酸、组氨酸、精氨酸、丙氨酸、门冬氨酸、半胱氨酸、谷氨酸、脯氨酸、酪氨酸、甘氨酸、亚硫酸氢钠(NaHSO3)氢氧化钠(NaOH)适量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110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临床营养支持,不局限于外科。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
用法用量 |
1、周围静脉输注时,成人一般每日250-750ml,缓慢静脉滴注。注射速度每小时输注氨基酸相当10g左右(本品100ml),1分钟约25滴缓慢滴注。老人及重症病人更需缓慢滴注。为了提高氨基酸的利用率,应与葡萄糖液或脂肪乳剂并用。 2、按完全胃肠外营养支持的方法时,成人每天750-1000ml,与葡萄糖、脂肪乳剂及其他营养要素混合后经中心静脉连续输注或周围静脉输注(24小时连续使用),并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等情况,按医嘱适当增减用量。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
副作用 |
有下列疾病的患者禁止使用: 1、肝昏迷或有肝昏迷倾向的病人。 2、严重肾功能衰竭或尿毒症的病人。 3、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临床营养支持,不局限于外科。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
药理作用 |
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可产生恶心、呕吐、发热等不良反应,应加注意。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60mEq/L的醋酸,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2、外周静脉输注时,因加有葡萄糖呈高渗状态,滴注速度必须缓慢。 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或袋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4、本品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 5、开瓶或袋的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