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的脱水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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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乳酸钠、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钙。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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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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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183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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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的脱水病例。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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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500ml-1000ml,按年龄体重及症状不同可适当增减。给药速度:成人每小时300-500ml。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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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力衰竭及急性肺水肿者禁用。 2、脑水肿者禁用。 3、乳酸性酸中毒已显著时禁用。 4、重症肝功能者不全禁用。 5、严重肾功能衰竭有少尿或无尿者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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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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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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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的脱水病例。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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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有低钙血症者(如尿毒症),在纠正酸中毒后易出现手足发麻、疼痛、搐搦、呼吸困难等症状,常因血氢钙离子浓度降低所致。 2、心率加速、胸闷、气急等肺水肿、心力衰竭表现。 3、血压升高。 4、体重增加、水肿。 5、逾量时出现碱中毒。 6、血钾浓度下降,有时出现低钾血症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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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糖尿病患者服用双胍类药物(尤其是降糖灵),阻碍着肝脏对乳酸的利用,易引起乳酸中毒。 (2)水肿患者伴有钠潴留倾向时。 (3)高血压患者可增高血压。 (4)心功能不全。 (5)肝功能不全时乳酸降解速度减慢,以致延缓酸中毒的纠正速度。 (6)缺氧及休克,组织血供不足及缺氧时乳酸氧化成丙铜酸进入三羧酸循环代谢速度减慢,以致延缓酸中毒的纠正速度。 (7)酗酒、水杨酸中毒、I型糖原沉积病时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倾向,不宜再用乳酸钠纠正酸碱平衡。 (8)糖尿病铜症酸中毒时乙酰醋酸、β-羟丁酸及乳酸均升高,且常可伴有循环不良或脏器血供不足,乳酸降解速度减慢。 (9)肾功能不全,容易出现水、钠潴留,增加心血管负荷。 2、下列情况应禁用: (1)心力衰竭及急性肺水肿。 (3)脑水肿。 (3)乳酸性酸中毒已显著时。 (4)重症肝功能不全。 (5)严重肾功能衰竭有少尿或无尿。 3、用药时应做下列检查及观察: (1)血pH及/或二氧化碳结合力。 (2)血氢钠、钾、钙、氯浓度测定。 (3)肾功能测定,包括血肌肝、尿素氮等。 (4)血压。 (5)心肺功能状态,如浮肿、气急、紫绀、肺部罗音、颈静脉充盈,肝-颈静脉反流等,按需作静脉压或中心静脉压测定。 (6)肝功能不全表现黄疸、神志改变、腹水等,应用于乳酸钠前后及过程中,经常随时进行观察。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