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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注射液

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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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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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注射液
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注射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482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每次0.3mg(1支),静脉滴注或缓慢推注(用20ml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毎日一次或两次。肌注或皮下注射:每次0.3mg(1支),每日2次。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1、已知对本品中任何一成分过敏者,血管疾病患者(有脑血管病史、Raynaud`s现象),暂时的动脉炎患者,冠心病患者(心绞痛、无症状缺血等),严重的肝功能损伤患者和脓血症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本品适用于: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1、15-20%的病人出现鼻塞、头疼、短暂的恶心和胃不适,但与食物一起服用时,通常可避免。大多数情况下,不需特殊处理,副作用会自然消失。 2、以下的不良反应也有可能发生:呕吐、腹泻、皮肤反应、感觉异常、心绞痛加重,同时,偶见心律失常和心动过缓、外周动脉血管失调(如四肢缺血)。 3、在个别情况下,在长时间期内(几年)服用高剂量(与推荐剂量相比)的本品后,结缔组织会出现变化(纤维化)。这些变化也会累及腹膜后腔,并伴随有诸如背痛或下尿道梗阻等症状。

注意事项

1、严重肾衰患者、轻微肝功能损伤患者和严重心动过缓者应慎用。本品不应与细胞色素P450抑制剂合用。因为可能引起循环系统衰竭,所以非肠道给药后应监测动脉血压。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研究表明,本品不会对胎儿有任何的影响,但在怀孕妇女中没有进行临床对照实验。由于本品对子宫有收缩作用,因此它不能用于怀孕期妇女。本品能否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本品在哺乳期禁用。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未发生由于服药过量的严重表现和症状。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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