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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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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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华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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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82 |
国药准字H1999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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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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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0.3mg(1支),静脉滴注或缓慢推注(用20ml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毎日一次或两次。肌注或皮下注射:每次0.3mg(1支),每日2次。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片),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片),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片),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片),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片)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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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本品中任何一成分过敏者,血管疾病患者(有脑血管病史、Raynaud`s现象),暂时的动脉炎患者,冠心病患者(心绞痛、无症状缺血等),严重的肝功能损伤患者和脓血症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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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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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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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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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15-20%的病人出现鼻塞、头疼、短暂的恶心和胃不适,但与食物一起服用时,通常可避免。大多数情况下,不需特殊处理,副作用会自然消失。 2、以下的不良反应也有可能发生:呕吐、腹泻、皮肤反应、感觉异常、心绞痛加重,同时,偶见心律失常和心动过缓、外周动脉血管失调(如四肢缺血)。 3、在个别情况下,在长时间期内(几年)服用高剂量(与推荐剂量相比)的本品后,结缔组织会出现变化(纤维化)。这些变化也会累及腹膜后腔,并伴随有诸如背痛或下尿道梗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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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肾衰患者、轻微肝功能损伤患者和严重心动过缓者应慎用。本品不应与细胞色素P450抑制剂合用。因为可能引起循环系统衰竭,所以非肠道给药后应监测动脉血压。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研究表明,本品不会对胎儿有任何的影响,但在怀孕妇女中没有进行临床对照实验。由于本品对子宫有收缩作用,因此它不能用于怀孕期妇女。本品能否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本品在哺乳期禁用。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未发生由于服药过量的严重表现和症状。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片,服用时请注意不要嚼碎,以防止药物颗粒过早在胃内释放而影响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