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扭挫,跌扑筋伤引起的皮肤青紫,瘀血不散,红肿疼痛,活动不利,亦可用于风湿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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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草乌(银花甘草炙)、三七、血竭、透骨草、鸡血藤、红花、大黄、辣椒、白芷、冰片、雄黄、樟脑等18味。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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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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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2068 |
国药准字H1095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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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扭挫,跌扑筋伤引起的皮肤青紫,瘀血不散,红肿疼痛,活动不利,亦可用于风湿痹痛。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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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患处洗净,涂擦,一次2-5ml,一日3-5次;皮下瘀血肿胀严重者可用纱布浸药液,湿敷患处。 |
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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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关节炎急性期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儿童禁用。 4、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5、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耳部不适、瘙痒、刺痛感、耳道刺激、过敏反应、听力下降、头晕、恶心、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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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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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扭挫,跌扑筋伤引起的皮肤青紫,瘀血不散,红肿疼痛,活动不利,亦可用于风湿痹痛。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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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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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含雄黄、草乌(银花甘草炙),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8、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9、若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耳部不适、瘙痒、刺痛感、耳道刺激、过敏反应、听力下降、头晕、恶心、皮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