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扭挫,跌扑筋伤引起的皮肤青紫,瘀血不散,红肿疼痛,活动不利,亦可用于风湿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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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草乌(银花甘草炙)、三七、血竭、透骨草、鸡血藤、红花、大黄、辣椒、白芷、冰片、雄黄、樟脑等18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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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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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2068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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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扭挫,跌扑筋伤引起的皮肤青紫,瘀血不散,红肿疼痛,活动不利,亦可用于风湿痹痛。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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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患处洗净,涂擦,一次2-5ml,一日3-5次;皮下瘀血肿胀严重者可用纱布浸药液,湿敷患处。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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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关节炎急性期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儿童禁用。 4、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5、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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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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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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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扭挫,跌扑筋伤引起的皮肤青紫,瘀血不散,红肿疼痛,活动不利,亦可用于风湿痹痛。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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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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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含雄黄、草乌(银花甘草炙),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8、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9、若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