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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福莫特罗

富马酸福莫特罗

处方药 医保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富马酸福莫特罗片:主要用于缓解由支气管哮喘、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或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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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福莫特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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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富马酸福莫特罗
富马酸福莫特罗
阿德福韦酯分散片
阿德福韦酯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福莫特罗。

阿德福韦酯

生产企业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942

国药准字H201500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富马酸福莫特罗片:主要用于缓解由支气管哮喘、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或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富马酸福莫特罗片: 1、成人:口服本品每次40-80g(1-2片),每天2次。 2、儿童:口服本品按体重每日4g/kg,分2-3次服用。 3、剂量可根据年龄、症状的不同适当增减。 富马酸福莫特罗粉吸入剂: 1、吸入给药,剂量应个体化,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因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对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2、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1次或2次,一次12μg,早晨和/或晚间给药。有些患者须提高剂量,一日1-2次,一次12-24μg,每天最多可吸48μg。 3、没有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的足够证据。 4、哮喘夜间发作,可于晚间给药一次。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 对...

副作用

对福莫特罗或乳糖(其中包含少量牛奶蛋白质)过敏的病人禁用。

一项480例中国HBeAg阳性的代偿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进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52周的研究,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与药物有关的不良事件 :疲乏、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上腹痛、腹泻、恶心、胃部不适)、鼻咽炎、头晕、皮疹、脱发、肝区痛、自发流产、失眠、实验室检查异常(ALT、CPK和ALP升高、中性粒细胞和白细胞减少),任何单个不良事件的总体发生率均≤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2%。最常见的为疲乏。唯一的严重不良反应为1例自发流产。 在两项针对HBeAg阳性和阴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国际研究中,阿德福韦酯10mg和安慰剂组48周的疗程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本品治疗组的患者中发生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3%的所有与治疗相关的临床不良事件包括 :乏力、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阿德福韦酯10 mg组观察到的实验室结果异常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但安慰剂组发生肝脏转氨酶升高的比率较高。 在研究437和438研究中,患者分别接受阿德福韦酯10 mg和安慰剂,疗程48周。在延长期的治疗中,492例患者接受了

禁忌

成分

1、富马酸福莫特罗片:主要用于缓解由支气管哮喘、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或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药理作用

最常见的β2受体激动剂治疗时所出现的可预期的药理学不良反应,如震颤和心悸,这些反应通常是一过性的,在治疗后的几天内消失。 下面根据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了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照一下定义,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和<1/10),偶见(≥1/1000,和<1/100),罕见(≥1/10000,和小于1/1000)与十分罕见(<1/10000)。 1、心脏系统:常见心悸;偶见心动过速;罕见心律失常,如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早搏;十分罕见心绞痛。 2、消化系统:罕见恶心。 3、免疫系统异常:罕见超敏反应,如支气管痉挛、皮疹、荨麻疹,瘙痒。 4、实验室检查:十分罕见Q-T间期延长。 5、代谢系统和营养异常:罕见低钾血症/高钾血症。十分罕见高血糖。 6、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偶见肌肉痉挛。 7、神经系统:常见头痛,震颤;十分罕见味觉异常,头晕。 8、精神病学症状:偶见易激动,躁动不安、睡眠紊乱。 9、血管系统异常:十分罕见血压变化。 注:β2激动剂治疗可能会导致血中胰岛素、游离脂肪酸、血糖、酮体水平升高。赋形剂中含有乳糖,其中包含少量牛奶蛋白质,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

药效学特征作用机制: nbsp; 阿德福韦是一种单磷酸腺苷的无环核苷类似物,在细胞激酶的作用下被磷酸化为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即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来抑制HBV DNA多聚酶(逆转录酶);一是与自然底物脱氧腺苷三磷酸竞争,二是整合到病毒DNA后引起DNA链延长终止。阿德福韦二磷酸盐对HBV DNA多聚酶的抑制常数(Ki)是0.1μM,但对人类DNA多聚酶α和γ的抑制作用较弱,Ki值分别为1.18μM和0.97μM。抗病毒活性: 通过转染HBV的人类干细胞瘤细胞系确定阿德福韦体外抑制50%病毒DNA复制的浓度(IC50)为0.2~2.5uM。阿德福韦与拉米夫定合用在体外表现出附加的抗-HBV活性。耐药性: 对接受阿德福韦酯治疗仍然可检测到血清HBV DNA的患者进行了长期耐药性分析(96~144周),确定了rtN236T和rtA181V变异与阿德福韦耐药有关。体外研究发现rtN236T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4~14倍,产生这种变异的6/6名患者的血清HBV DNA发生反跳。rtA181V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2.5~3倍,产生这种变异的

注意事项

1、本品含兴奋剂,运动员慎用。 2、本品不应该(不足以)用于哮喘一线治疗。 3、对需要使用长效β2激动剂的哮喘患者,应同时规律性地使用适量的抗炎药。即使在使用本品而症状得改善后患者仍应继续使用抗炎药。如果症状持续或需增加β2激动剂剂量以控制症状,这显示哮喘症状加重需对维持治疗进行调整。 4、尽管当吸入糖皮质激素不能充分控制哮喘症状时,本品可以作为附加治疗。但是,如果患者处于严重的哮喘急发作,症状明显加重,以及哮端急速加重时,不能开始本品治疗。 5、严重的哮喘相关副作用和哮喘发作可能会在本品的治疗过程中发生。如果使用本品后,哮喘症状仍然不能控制或继续恶化,则应该要求患者继续使用,并就诊。一旦哮喘症状得到控制,应该考虑减少本品的用量。在减量时,规律的患者随访是非常重要的。应该使用本品的最小有效剂量。 6、急性发作时,可使用短效的β2激动剂。 7、和所有β2激动剂一样,甲亢、嗜铬细胞瘤、肥厚性梗塞性心脏病、特发性主动脉瓣膜下狭窄、严重高血压、颈内动脉后交通动脉动脉瘤、或其它严重的心管病患者(如心肌缺血、心动过速或严重心衰者)应慎用。 8、本品引起QTc间期延长,因此伴有QTc间期延长的患者及使用影响QTc间期的药物治疗的患者应慎用(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9、由于β2激动剂影响血糖代谢,用药初期,糖尿病患者应注意血糖的控制。 10、β2激动剂也可能造成低钾血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更加注意,因缺氧会增加此危险性。联合用药也可能增加血钾降低的作用(见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建议监测血钾浓度。 11、与其它吸入治疗相似,本品有可能引起罕见的反常的气道痉挛。 12、肝肾功能不全者:肝肾功能不全对药动学的影响尚不清楚。由于经肝脏代谢,严重肝硬化患者的药物暴露量估计会增加。 13、本品每粒含乳糖18.588mg,该剂量通常不会对乳糖不耐受患者产生问题。因遗传因素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乳糖分解酶缺乏或者葡萄糖一半乳糖吸收障的患者不能用。 14、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使用本品不影响驾驶和操作机械。 15、本品使用时注意事项: (1)切勿吞服胶囊。 (2)本品临用时从铝塑板中取出,开封后注意防潮。 (3)患者必须使用专用吸入给药器具吸入给药,并保证能够正确使用该器具(参照粉吸入剂给药器具说明书)。 (4)本品使用后,口腔中可能残留少许空白乳糖载体颗粒,此现象不影响本品疗效。 (5)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目前还没有怀孕妇女使用的足够数据。在动物试验中,降低受孕率,降低初生动物的存活率和体重。这种影响出现在大剂量的全身用药,而不是临床正常用药的剂量。 (2)孕妇除特殊情况外应慎用,特别是怀孕的前三个月和分娩前。目前孕期妇女使用本品对人类的潜在危险尚不能确定。 (3)本品是否经母乳分泌尚不清楚,因此哺乳母亲应不用。大鼠试验中曾测得乳汁中含有少量。 17、儿童用药:目前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18、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19、药物过量:目前药物过量的临床经验仍然有限。药物过量时可能导致典型的激动剂样反应,如震颤、头痛、心悸和心动过速。个别病例报告的症状有心动过速、高血糖症、低钾血症、QTc间期延长、心律失常、恶心和呕吐。对患者应给予辅助治疗和缓解症状的治疗。

使用的剂量不允许超过推荐的剂量。最佳疗程尚未确定。肝功能 : 停止治疗后的肝炎恶化。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包括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所以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肝功能数月,包括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指标。需要时应恢复乙型肝炎的治疗。国外临床试验中,约25%的患者在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后发生肝炎加重(ALT≥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10倍的正常值上限)。这些事件大多发生于停止治疗后的12周内。这些出现肝炎加重的患者,其HBeAg通常未发生血清转换,表现为ALT升高并重新出现病毒复制。在对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肝炎加重通常不伴有肝功能失代偿的发生。但是,肝病晚期或肝硬化的患者可能发生肝功能失代偿的危险增加。尽管大多数事件看来是自限性的,或在重新开始治疗后缓解,但已有肝炎恶化严重病例的报告,包括个别死亡病例。因此,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必须接受密切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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