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镇咳祛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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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甘草浸膏粉(中粉)112..mg﹑阿片粉或罂粟果提取物粉4mg﹑樟脑2mg﹑八角茴香油2mg﹑苯甲酸钠(中粉)2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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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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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802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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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镇咳祛痰。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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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化。成人一次3-4片,一日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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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一般情况下复方甘草片不宜于与下列药物配伍使用。 2.强心甙类复方甘草片中甘草浸膏能促进机体钾排泄,使机体血钾浓度降低,因而可增强机体对强心甙的敏感性,易诱发强心甙的敏感性。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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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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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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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镇咳祛痰。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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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轻微的恶心﹑呕吐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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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注意事项为: 2.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即时咨询医师。 3.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胃炎及胃溃疡患者慎用。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