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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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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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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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54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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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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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日5-10mg,分1-2次服。 2、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为一日2.5mg。 3、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一日10-20mg,一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 4、本品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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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活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 2、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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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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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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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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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晕、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部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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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首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 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和肾功能检测。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目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目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