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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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氮唑基)-2-丙醇。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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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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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64 |
国药准字H330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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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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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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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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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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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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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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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2.本品仅供滴眼用。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