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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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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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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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74 |
国药准字Z20093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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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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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0.1毫克,每日三次,餐前皮下注射。根据症状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5毫克/天。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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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头痛、眩晕、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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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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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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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4. 避免与碱性药物配伍使用;5.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6. 用药期间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