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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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南板蓝根、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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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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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74 |
国药准字Z44023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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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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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0.1毫克,每日三次,餐前皮下注射。根据症状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5毫克/天。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 |
直肠给药。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粒,一日1次,三至六岁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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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头痛、眩晕、皮疹等。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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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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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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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4. 避免与碱性药物配伍使用;5.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6. 用药期间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2.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