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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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蟾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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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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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74 |
国药准字Z1096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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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淤毒症,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淤毒症,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淤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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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0.1毫克,每日三次,餐前皮下注射。根据症状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5毫克/天。儿童剂量根据体重调整。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疗程6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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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头痛、眩晕、皮疹等。 |
少数患者使用后可出现恶心、血象降低。过量、连续久服可致心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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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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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醋酸奥曲肽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抑制胃酸分泌、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引起的症状,以及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淤毒症,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淤毒症,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淤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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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体外与体内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本品对部分肿瘤细胞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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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4. 避免与碱性药物配伍使用;5.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6. 用药期间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心脏病患者慎用;2.孕妇忌服;3.注意观察血象;4.注意掌握服用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