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由敏感的革兰阴性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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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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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本溪海大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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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408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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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由敏感的革兰阴性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膜炎等。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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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肌注或静滴,每日1520mg/kg,分34次给药。儿童:每日1525mg/kg,分34次给药。肾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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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耳毒性(听力损伤)、肾毒性(肾功能损害)、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等)、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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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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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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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由敏感的革兰阴性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膜炎等。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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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与耳毒性药物合用;5. 定期监测听力和肾功能。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