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由敏感的革兰阴性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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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陈皮、水半夏、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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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本溪海大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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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408 |
国药准字Z4402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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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由敏感的革兰阴性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膜炎等。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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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肌注或静滴,每日1520mg/kg,分34次给药。儿童:每日1525mg/kg,分34次给药。肾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22g(约一汤匙),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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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耳毒性(听力损伤)、肾毒性(肾功能损害)、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等)、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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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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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由敏感的革兰阴性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膜炎等。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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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与耳毒性药物合用;5. 定期监测听力和肾功能。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老年体弱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