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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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氯噻嗪,其化学名称为6-氯-3,4-二氢-2H-1,2,4-苯并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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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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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47 |
国药准字H14020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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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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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玻璃酸钠注射液:成人,一次25mg,一周-次。连续5次注入膝关节腔内或肩关节(扁关节腔、肩峰下滑液囊或肱二头肌长头腱腱鞘)内,按症状轻重适当增减给药次数。 玻璃酸钠滴眼液: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 (1) 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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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腿部静脉和淋巴回流障碍的患者,膝关节感染或炎症的患者禁用。 |
1.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尤其是低钾血症。 2.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3. 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4. 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 5. 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6. 与降压药合用时,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 7. 与抗痛风药合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 8. 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9. 降低降糖药的作用。 10. 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11. 与锂制剂合用,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 12. 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 13. 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14. 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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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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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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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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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玻璃酸钠注射液: 关节腔内注射,个别病人注射局部可有一过性疼痛肿胀或发热感,偶有皮疹,瘙痒症状。极少出现休克、荨麻疹等过敏症状。 玻璃酸钠滴眼液: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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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玻璃酸钠注射液: 1、关节内注射: (1)使用过量会出现肿胀。 (2)会偶发短暂的疼痛和肿胀。 (3)有关节积液时,应先酌情穿刺排液,再注入药物。 (4)对其他药物有过敏史者,肝功能障碍者或有肝功能障碍病史者镇用。 (5)本剂为膝关节或肩关节内注射剂,须进行严格的无菌操作,症状未见改善时,注射次数应以5次为限。 (6)不得注入血管。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生尚未确立,故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应慎重使用。动物实验(大鼠)提示玻璃酸钠向乳汁中移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在必须给药时也应慎用。 4、老年用药:高龄者生理机能降低,故高龄者用药时应多加注意。 5、药物过量:无本品过量报道。 玻璃酸钠滴眼液: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高钙血症; ⑥低钠血症; 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⑩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