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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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苦参素、氯化钠。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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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兴源集团(莆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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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60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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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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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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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病患者禁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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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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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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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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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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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章用药:尚无儿章用药经验。 7、老年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8、药物过量:目前尚未见药物过量特殊体征和症状。若发生药物过量,要对患者进行监护,给予常规支持疗法。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