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浅、深Ⅱ度烧伤,面积小于或等于体表面积的10%,烧伤后72小时内,中医辨证属火盛伤阴或火毒伤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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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芩、蒲公英、毛花点草、芦荟。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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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省泉州亚泰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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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301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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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浅、深Ⅱ度烧伤,面积小于或等于体表面积的10%,烧伤后72小时内,中医辨证属火盛伤阴或火毒伤阴者。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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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烧伤创面用0.9%氯化钠清洗创面,按烧伤常规清创后,直接涂黄公烧伤膏1mm左右厚,用无菌纱布包扎,每日换药一次。疗程为浅Ⅱ度10天,深Ⅱ度30天。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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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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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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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浅、深Ⅱ度烧伤,面积小于或等于体表面积的10%,烧伤后72小时内,中医辨证属火盛伤阴或火毒伤阴者。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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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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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创面应用生理盐水或灭菌水冲洗,用消毒棉签轻轻擦干或擦净污垢和异物。 2、创面的完整水疱应予保留;水疱较大者可用注射器吸出水疱液(保留疱皮);疱皮已近脱落或深Ⅱ度创面上的水疱应予移除。 3、创面涂用本品后可有渗液,应让其自然干燥结痂;结痂后无需再用药,但周围红肿处需继续用药;部分痂下感染积脓,应及时引流,用生理盐水淋洗后继续涂用本品。 4、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酒腥食物。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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