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浅、深Ⅱ度烧伤,面积小于或等于体表面积的10%,烧伤后72小时内,中医辨证属火盛伤阴或火毒伤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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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芩、蒲公英、毛花点草、芦荟。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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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省泉州亚泰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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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301 |
国药准字H200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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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浅、深Ⅱ度烧伤,面积小于或等于体表面积的10%,烧伤后72小时内,中医辨证属火盛伤阴或火毒伤阴者。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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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烧伤创面用0.9%氯化钠清洗创面,按烧伤常规清创后,直接涂黄公烧伤膏1mm左右厚,用无菌纱布包扎,每日换药一次。疗程为浅Ⅱ度10天,深Ⅱ度30天。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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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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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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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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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浅、深Ⅱ度烧伤,面积小于或等于体表面积的10%,烧伤后72小时内,中医辨证属火盛伤阴或火毒伤阴者。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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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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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创面应用生理盐水或灭菌水冲洗,用消毒棉签轻轻擦干或擦净污垢和异物。 2、创面的完整水疱应予保留;水疱较大者可用注射器吸出水疱液(保留疱皮);疱皮已近脱落或深Ⅱ度创面上的水疱应予移除。 3、创面涂用本品后可有渗液,应让其自然干燥结痂;结痂后无需再用药,但周围红肿处需继续用药;部分痂下感染积脓,应及时引流,用生理盐水淋洗后继续涂用本品。 4、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酒腥食物。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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