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浅、深Ⅱ度烧伤,面积小于或等于体表面积的10%,烧伤后72小时内,中医辨证属火盛伤阴或火毒伤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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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芩、蒲公英、毛花点草、芦荟。 |
枸橼酸莫沙必利。、 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苄基)-2-吗啉基]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 分子式:C21H25ClFN3O3·C6H8O7·2H2O 分子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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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省泉州亚泰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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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301 |
国药准字H2005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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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浅、深Ⅱ度烧伤,面积小于或等于体表面积的10%,烧伤后72小时内,中医辨证属火盛伤阴或火毒伤阴者。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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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烧伤创面用0.9%氯化钠清洗创面,按烧伤常规清创后,直接涂黄公烧伤膏1mm左右厚,用无菌纱布包扎,每日换药一次。疗程为浅Ⅱ度10天,深Ⅱ度30天。 |
口服,一次5mg(1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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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KP)、γ-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另可见心电图的异常改变,或出现心悸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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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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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其安全性未确定,应避免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没有使用经验)。 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需注意观察,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减量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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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浅、深Ⅱ度烧伤,面积小于或等于体表面积的10%,烧伤后72小时内,中医辨证属火盛伤阴或火毒伤阴者。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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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选择性5-羟色胺(5-HT4)受体激动剂,通过兴奋胃肠道胆碱能中间神经元及肌间神经丛的5-HT4受体,促进乙酰胆碱的释放,从而增强上消化道(胃和小肠)运动。研究显示,本品具有促进胃及十二指肠运动,加快胃排空的作用。大鼠研究显示,本品重复给药一周,其对胃排空的促进作用减弱。啮齿类动物的长期(大鼠104周,小鼠92周)给药研究中,剂量为30-100mg/kg/天(相当于临床推荐用剂量的100-300倍)是地,肝脏细胞腺瘤和甲状腺细胞腺瘤的发生率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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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创面应用生理盐水或灭菌水冲洗,用消毒棉签轻轻擦干或擦净污垢和异物。 2、创面的完整水疱应予保留;水疱较大者可用注射器吸出水疱液(保留疱皮);疱皮已近脱落或深Ⅱ度创面上的水疱应予移除。 3、创面涂用本品后可有渗液,应让其自然干燥结痂;结痂后无需再用药,但周围红肿处需继续用药;部分痂下感染积脓,应及时引流,用生理盐水淋洗后继续涂用本品。 4、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酒腥食物。 |
服用一段时间(通常为2周),消化道症状没有改善时,应停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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