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适用于小儿消化不良、食积停滞引起的腹胀、腹痛、食欲不振等症状,具有健脾和胃、消食导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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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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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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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26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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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适用于小儿消化不良、食积停滞引起的腹胀、腹痛、食欲不振等症状,具有健脾和胃、消食导滞的作用。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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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儿童用药,遵医嘱。通常建议:1岁以下,每次1克;13岁,每次2克;36岁,每次3克;6岁以上,每次4克。每日23次,温水冲服。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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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或便秘。部分儿童可能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若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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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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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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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适用于小儿消化不良、食积停滞引起的腹胀、腹痛、食欲不振等症状,具有健脾和胃、消食导滞的作用。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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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用药;2. 观察患儿服药后反应,如有不适及时就医;3. 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4. 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时需咨询医生;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