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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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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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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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10036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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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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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HBsAg10μg。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含HBsAg10μg或20μg。 2、本疫苗适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员: (1)新生儿,特别是母亲为HBsAg、HBeAg阳性者。 (2)从事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及接触血液的实验人员。 3、免疫程序和剂量: (1)于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基础免疫为3针,分别在第0、1、6月接种,新生儿第1针在出生24小时内注射。一般易感者使用10μg/瓶,母婴阻断的新生儿每剂注射20μg/瓶。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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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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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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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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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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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罕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 (2)接种部位轻、中度的红肿、疼痛,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 (3)接种部位可出现硬结,一般1-2个月可自行吸收。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疹、阿瑟反应。阿瑟反应一般出现在接种后10天左右,局部红肿持续时长,可用固醇类药物进行全身和局部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抢救,注射肾上腺素进行治疗。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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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瓶内有异物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一般不再注射第2针。对于母婴阻断的婴儿,如注射第2、3针应遵照医嘱. 6、严禁冻结。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