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自然绝经和手术绝经所引起的更年期综合症,如潮热、出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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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勃龙。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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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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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00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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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自然绝经和手术绝经所引起的更年期综合症,如潮热、出汗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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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替勃龙片:本品应整片吞服不可咬嚼,最好能固定每天在同一个时间服用,剂量为每日2.5mg。一般在几周内症状即可改善,但至少连续服用三个月方能获得最佳效果。按此推荐剂量,在医生指导下可连续长期服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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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忌以下人群使用: 1、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2、已确诊或怀疑的激素依赖性肿瘤。 3、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形成等心血管疾病或脑血管疾病,或有上述疾病史者。 4、原因不明的阴道流血。 5、严重肝病。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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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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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自然绝经和手术绝经所引起的更年期综合症,如潮热、出汗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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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阴道出血或点滴出血,主要出现在服药的第一个月。其他已观察到的副反应包括:头痛和偏头痛,水肿,眩晕,瘙痒,体重增加,恶心,腹痛,皮疹和抑郁,皮脂分泌过多,面部毛发生长增加,肝功能指标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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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作为避孕药使用。 2、妇女绝经前并有正常周期者如服用本品,其正常周期可能被干扰,因为本品具有抑制排卵的作用,故建议用于绝经一年以后的妇女。 3、如不规则阴道出血发生在用药一个月后或用药期间,应找医生检查。 4、如已用其他激素替代疗法而要改服本品时,宜先用孕激素撤退出血后再开始服用,以免因子宫内膜已增厚而引起出血。 5、长期服用具有激素活性甾体化合物,应定期进行体检。 6、少数病人在服药期间可出现阴道出血,如超过推荐剂量引起阴道出血的比例更高,当服用高于推荐剂量时,应定期加服孕激素。 7、如出现静脉栓塞征候、肝功能异常,胆道阻塞性黄疸则应立即停药。 8、病人如有下述情况应严密观察: (1)肾病、癫痫或偏头痛、三叉神经痛及有上述疾病史者。因本品偶尔可引起液体潴留。 (2)高脂血症,尤其是低密度脂蛋白增高者,因在服用本品者中曾发现血脂变化。 (3)糖代谢异常者。本品可减低糖耐量,因此需要增加胰岛素或其他降糖药的用量。 9、服用本品期间,病人对抗凝剂的敏感性增强,因为血中纤溶活性增强(纤维蛋白原水平降低;抗凝血酶Ⅲ,纤维蛋白溶酶原和纤维蛋白溶解活性值升高),故本品有增强抗凝剂的作用。 10、应定期检查乳房、子宫内膜增生情况和可能出现的男性化体征。 11、运动员慎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