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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氨肽注射液

眼氨肽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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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氨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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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眼氨肽注射液
眼氨肽注射液
甘草锌颗粒
甘草锌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沉淀蛋白质制得的灭菌水溶液。

主要成份:甘草锌。

生产企业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6635

国药准字H320222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1.由于锌缺乏症引起的儿童厌食、异食癖、生长发育不良及成人锌缺乏症。2.寻常型痤疮。3.口腔、胃、十二指肠及其他部位的溃疡症。可用于促进刀口、创伤、烧伤的愈合。

用法用量

1、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l(1支),一日1次,15-30天为1疗程。 2、球结膜下注射:一次0.5ml,一日1次,12-15天为1疗程。 3、眼浴:将本品用生理盐水稀释5倍,用眼杯洗眼,一日1-2次。

口服: 1.成人: (1)治疗青年痤疮和口腔溃疡及其它病症:按成人包装规格使用,一次5g,一日2~3次,开水冲服。治疗青年痤疮一个疗程4~6周。愈后一日5g,再服4~6周,可减少复发。其它病症疗程酌情而定。 (2)治疗消化性溃疡:按成人包装规格使用,一次10g,一日3次,一个疗程4~6周,必要时可减半量,再服一个疗程,以巩固疗效。 2.儿童: (1)常用剂量,每日按体重0.5~1.5mg/kg元素锌计算,分3次服用。也可按儿童包装规格使用:1~5岁,一次0.75g,一日2~3次;6~10岁,一次1.5g,一日2~3次;11~15岁,一次2.5g,一日2~3次,开水冲服。 (2)保健营养性补锌,按儿童包装规格使用,一次1.5g,一日2~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化脓性眼病患者,局部禁用。

在治疗胃溃疡时,由于用量较大,疗程又较长,个别人可能出现排钾潴钠和轻度浮肿,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必要时可通过限制钠盐摄入量或加服氢氯噻嗪和枸橼酸钾,或加服小剂量安体舒通等对症处理,可不妨碍继续用甘草锌。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儿童用药:常用剂量,每日按体重0.5mg-1.5mg/kg元素锌计算,分3次服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目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1.由于锌缺乏症引起的儿童厌食、异食癖、生长发育不良及成人锌缺乏症。2.寻常型痤疮。3.口腔、胃、十二指肠及其他部位的溃疡症。可用于促进刀口、创伤、烧伤的愈合。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1、眼敷、眼浴等适于不宜注射用药的急性患者。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4、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6、药物过量:尚无确切报道。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 忌与茶水、牛奶同服;4. 应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宜长期过量服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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