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齿龈炎、咽颊炎和口腔溃疡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葡萄糖酸氯己定。 |
人参、白术(麸炒)、茯苓、山药、陈皮、木香、砂仁、炙黄芪、当归、酸枣仁(炒)、远志(制)。辅料为蜂蜜。 |
|
生产企业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991 |
国药准字Z2102147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齿龈炎、咽颊炎和口腔溃疡等。 |
健脾益气,和胃止泻。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饮食不化、脘闷嘈杂、恶心呕吐、腹痛便溏、不思饮食、体弱倦怠。 |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稀释后(1:5000)漱口。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
副作用 |
齿周炎、门齿填补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齿龈炎、咽颊炎和口腔溃疡等。 |
健脾益气,和胃止泻。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饮食不化、脘闷嘈杂、恶心呕吐、腹痛便溏、不思饮食、体弱倦怠。 |
|
药理作用 |
1、本品可使口腔表面着色,最早者在使用后1周左右发生;使用6个月后约50%的患者可见牙齿染色,约10%的患者重度着色,较多牙斑块沉积者着色更显著。假牙因表面或边缘粗糙可发生永久性着色。 2、偶可发生味觉改变,继续治疗可恢复。 3、小儿和青少年可见口腔无痛性浅表脱屑。 4、罕见局部刺激和过敏反应。 5、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吞服。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敏感组织; 3、盛放本品的容器不能用软木塞,以免本品失活。 4、本品经长时间的热处理可分解,故浓度较高的溶液(1%以上)不能高压灭菌;稀溶液0.1%以下、高压灭菌时不得超过115℃,30分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 7、药物过量:误服者立即催吐及对症治疗。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感冒发热患者不宜服用;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