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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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谷氨酸诺氟沙星、氯化钠谷氨酸诺氟沙星。辅料为注射用水。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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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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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82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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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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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以诺氟沙星计)(1-2瓶),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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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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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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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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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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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到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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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不全或无尿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 8、重度肝功能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0、若遇药液混浊、异物、瓶身破裂、轧口松动等,请勿使用。一次使用不完,禁止再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