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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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鸡(去毛爪肠)、鹿角胶、鳖甲(制)、牡蛎(煅)、桑螵蛸、人参、黄芪、当归、白芍、香附(醋制)、天冬、甘草、地黄、熟地黄、川穹、银柴胡、丹参、山药、芡实(炒)、鹿角霜。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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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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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62 |
国药准字Z44022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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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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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每日23次,可通过口服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剂量需根据体重调整。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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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引起头痛、疲劳、便秘、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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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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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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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心脏病患者慎用;5.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可能引起的嗜睡或头晕;6. 避免与酒精同时使用。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