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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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托烷司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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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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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64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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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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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 (1)2岁以上儿童剂量按体重0.2mg/kg,一天最高可达6mg。 (2)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6mg(1安瓿)溶于100ml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口服给药。 (3)儿童口服给药:可从安瓿中取适量的甲磺酸托烷司琼注射液,用桔子汁或可乐稀释后,在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立即服用。 2、成人: (1)甲磺酸托烷司琼的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6mg,每天一次,疗程为6天。 (2)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6mg(1安瓿)溶于100ml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在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 (3)第2-6天口服给药:片剂应在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立即用水送服。 3、代谢不良者应用:在为期6天的应用中,无需减少剂量。 4、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应用:在急性肝炎或脂肪肝患者中,甲磺酸托烷司琼的药代动力学无改变。但是,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药物浓度则较正常的健康志愿者高约50%,然而,如果采用一天6mg,共六天的给药方案,则不必减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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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甲磺酸托烷司琼过敏者及孕妇禁用。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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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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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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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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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甲磺酸托烷司琼通常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为一过性。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便秘、眩晕、疲劳和胃肠功能紊乱如腹痛和腹泻等。其中某些症状可能由同时应用的化疗药或原来的疾病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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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甲磺酸托烷司琼用量一天不宜超过12mg。 2、甲磺酸托烷司琼是否泌入人乳尚未证实,故用药患者不应授乳。 3、甲磺酸托烷司琼常见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时须要小心。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