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仅适用于单一药物治疗不能有效控制血压,需要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本品不适合初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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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和氢氯噻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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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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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70 |
国药准字H20067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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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仅适用于单一药物治疗不能有效控制血压,需要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本品不适合初始治疗。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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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4片,一日一次;最大剂量不超过4片,或遵医嘱。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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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和以前用某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遗传性和特发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禁用本品。 2、由于含氢氯噻嗪组分,本品禁用于无尿症或对磺胺类药物过敏的病人。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本品。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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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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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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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仅适用于单一药物治疗不能有效控制血压,需要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本品不适合初始治疗。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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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眩晕、头痛、疲乏、咳嗽,均轻微、短暂。 2、较少见的有:肌肉痉挛、恶心、乏力、直立性不适、阳痿、腹泻。 3、少见的有:昏厥、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呕吐、消化不良、口干、便秘、失眠、神经过敏、感觉异常;皮疹、瘙痒;罕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如发生在喉部则可以致命,血管神经性水肿出现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迅速加以处理,皮下注射1:1000的肾上腺素注射液0.3-0.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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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心脏供血不足或有心脏血管疾病的病人,因强力利尿致严重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应慎用,以防发生过度低血压,引起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等。 2、对双、单侧肾动脉狭窄的病人有增加血尿和血清肌酐的可能。 3、肝功能不全或进行性肝疾病者慎用。 4、糖尿病、痛风、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 5、预先使用利尿剂引起体液或钠盐缺少的病人在初用本品时易致症状性低血压。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停用利尿剂2-3天。 6、本品不适合初治病人。 7、运动员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通过胎盘。在妊娠中、后期用依那普利有报告新生儿低血压、肾功能衰竭、颅骨发育不良、或死亡者。羊水过少亦有发生,故妇禁用。本品可排入乳汁,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9、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0、老年用药:在依那普利和氢氯噻嗪合用的临床研究中,老年和青年高血压病人的疗效和耐受性相似,但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血压变化,初始剂量宜小,应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11、药物过量:逾量可致低血压,应立即停药。本品过量时建议采取措施包括导吐和/或灌胃,通过确定步骤纠正脱水,电解质失衡和低血压。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