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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

处方药 医保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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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噻肟单药耐药、对本复方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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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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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
氢氯噻嗪片
氢氯噻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头孢噻肟钠和舒巴坦钠。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氯噻嗪,其化学名称为6-氯-3,4-二氢-2H-1,2,4-苯并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生产企业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368

国药准字H140207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噻肟单药耐药、对本复方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 1、成年人每日剂量一般为3-9g(头孢噻肟2-6g、舒巴坦1-3g),分2-3次注射。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注射3-4.5g,其中舒巴坦最大推荐剂量为4g/日。 2、小儿剂量一般每日按体重,一般给药75-150mg/kg,必要时按体重300mg/kg,分3次给药。 3、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超过4.8mg或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分钟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肌酐量超过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 4、溶解稀释说明和配伍,本品可用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生理盐水,含0.225%氯化钠的5%葡萄糖和含0.9%氯化钠的5%葡萄糖溶液配伍。 5、配制后头孢噻肟和舒巴坦浓度分别为10mg/ml和5mg/ml,且二者浓度可各增至0.25g/ml和0.125g/ml。 6、应避免开始就使用乳酸林格氏溶液或2%盐酸利多卡因溶液注射液,因混合后可引起配伍禁忌。但可采用二步稀释法,即先用注射用水溶解,然后再用乳酸林格氏溶液稀释,可制备成最终舒巴坦浓度为5mg/ml的可配伍注射液。本品也可先用注射用水溶解,再用2%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7、本品不可与氨基糖苷类同瓶滴注,联合治疗时,可采用序贯间歇静脉注射法。本品和氨基糖苷类的白天用药间隔时间应尽可能延长。各剂量输注间采用足量的适宜稀释液灌洗静脉输注管,也可采用另一根单独的静脉输注管。

口服。1.成人常用量 (1) 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副作用

1、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过敏者或两者交叉变态反应的禁用。 2、孕妇(尤其3个月以内的孕妇)应慎用。 3、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剂量应相应减小,不能合用强利尿剂。

1.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尤其是低钾血症。 2.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3. 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4. 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 5. 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6. 与降压药合用时,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 7. 与抗痛风药合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 8. 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9. 降低降糖药的作用。 10. 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11. 与锂制剂合用,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 12. 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 13. 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14. 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噻肟单药耐药、对本复方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1、有皮疹、荨麻疹、瘙痒、药物热、注射部位疼痛、静脉炎、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碱性磷酸酶或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 3、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等。 4、偶见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 5、极少数病人可发生粘膜念珠菌病。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用药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本品需进行过敏试验。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应用本品的病人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 3、肾功能减弱者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慎用;有胃肠道疾病者慎用。 4、本品与氨基糖甙类药物不可同瓶滴注。 5、应用本品可能引起假膜性肠炎。在应用过程中如发生腹泻且怀疑为假膜性肠炎时,应立即停药并予以适当的治疗(如口服替考拉宁或口服万古霉素),禁用抑制肠蠕动的药物。 6、应用本品治疗可能发生中性粒细胞较少及罕见的粒细胞缺乏症,尤其是长期治疗。因此,疗程超过10日者应监测血常规。 7、长期使用可能会出现耐药菌株,引起二重感染,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虽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妇女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孕妇应限用于确切适应症的患者。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应慎用。 9、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需仔细权衡利弊,具体见【用法用量】。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11、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高钙血症; ⑥低钠血症; 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⑩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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